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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提醒谨防野生蕈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8:59 云南日报

  每年6月至9月,是各种野生蕈的生长季节,也是误采加工烹调食用野生毒蕈的高发季节。日前,省卫生厅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谨防野生蕈中毒。

  卫生厅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市场上自己尚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蕈;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蕈,或过于幼小、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蕈不宜采食;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集中供餐的场所,禁止加工烹调野生蕈出售;餐饮
经营企业(户)要把好野生蕈采购关,注意加工烹调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卫生部门强调:如食用野生蕈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的个人和群体要高度重视,乳妇应暂停哺乳,并及时到就近医院诊治。医疗机构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采摘、加工、烹调、食用野生毒蕈的危害性和鉴别野生毒蕈的知识。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毒蕈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记者 刘熙(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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