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遣返案庭审目击:激烈争辩五小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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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00 金羊网-新快报 | |||||||||||
赖提出复议拖时间,将被继续软禁至少两个月 新快报讯(欣华)加拿大联邦法庭1日宣布对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赖昌星遣返案的判决结果,裁定暂缓执行遣返令,以审议决定是否接受他提出的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的请求。
加联邦法庭当天发布的裁决书说,延缓遣返赖昌星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决定,有效期直到法庭决定是否接受其司法复议的请求为止。 联邦法庭发言人安德鲁·鲍姆贝格1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询问时说,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要在30天内把要求司法复议的申请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相关文件呈交法庭,移民部及控方律师在其后的30天内把相关回应文件也呈交法庭,最后再由法官和控辩双方确定听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这意味着赖昌星遣返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的时间,赖昌星本人也将继续在温哥华的家中接受软禁。
庭审直击:庭上激辩五小时
新快报讯 (棕禾)加拿大联邦法庭5月31日开庭审理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遣返案,但未当庭作出裁决。庭审从当地时间上午10点开始,下午3点结束。据悉,当天的聆讯比原定的2小时超出一倍。 据当地媒体透露,聆讯过程中,由马塔斯出面提出上诉的陈词,说明“暂缓遣返”的理由;同时,代表加拿大政府的检方移民律师雷斯尼克则对辩方的陈词予以反驳。双方的陈词都超过2个多小时。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首先作辩护陈述。加拿大移民部律师雷斯尼克随后进行了逐条批驳,指出赖昌星并非什么“政治犯”,只是一名普通的负罪逃犯,7年来他的难民申请案走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其难民申请也已被联邦法庭、联邦上诉法庭和最高法院驳回。她指出,“目前执行法律(遣返赖昌星)最符合公众利益”,这一官司拖延了7年多,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加拿大移民体制的信心”。 经过约5个小时的激烈争辩,联邦法庭于5月31日对厦门“远华”案重要嫌犯赖昌星的聆讯做出决定,把对赖昌星的“暂缓遣返”上诉的裁决押后至6月1日。 据报道,赖昌星此次又提起上诉要求暂缓遣返,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如果他被遣返回国将会面临迫害和必死无疑。赖的律师马塔斯也是拼命抓住这“最后一根稻草”,一口咬定赖回国可能会被处死。 尽管雷斯尼克在当天告诉联邦法院,中国方面已在5月26日向渥太华发出了一份外交照会,再次重申会信守承诺,如果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他将不会面临死刑。然而马塔斯在聆讯过程中,还是强词夺理地表示,之前对于赖昌星的控制是一种偏见,是加拿大政府向移民部和法庭施压导致的结果,加拿大欲借此改善加中外交关系。 新闻背景 赖昌星于1999年举家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将其软禁在温哥华郊区。2005年8月,在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后,加移民部进行了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加联邦法庭于5月31日开庭审理这一遣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