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第一时间化解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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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3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领导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试点单位调研 本报讯 (记者 林燕贞)为解决呈现多元化的人民内部矛盾,我市先后在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湖里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和同安区新民镇司法所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为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昨日上午,市
在调研中,陈炳发充分肯定了两区试点单位的工作,他强调,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至少要拥有“三权”和发挥“三个作用”。“三权”指调度权、监督权和一票否决权。“三个作用”,一是“消息所”的作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纠纷信息,并提前预测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尽可能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化解;二是“稳定剂”的作用:群众来中心投诉或咨询,工作人员一定要热情、细心地接待,并认真做好第一关的调解工作;三是“调度室”的作用: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可以将其调度、分流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流之后,要注意督察督办。 陈炳发指出,今后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让《决定》广为人知;逐步完善工作网络,将可能涉及的有关部门都纳入工作网络,便于协调工作的开展;落实基本的保障措施。詹沧洲也表示,希望试点单位再接再厉,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