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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讳言生死唐山人30多岁立遗嘱不稀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42 石家庄日报

  生活好了、家底厚了、观念变了,现代人不再讳言生死——

  本报唐山电(记者红珊)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立遗嘱是老人们的“专利”。然而近日记者在唐山了解到,三四十岁的青壮年立遗嘱已不是什么稀罕事,甚至还有20多岁的人咨询立遗嘱的相关事宜。

   记者从唐山市公证部门了解到,过去到这里办理遗嘱公证事宜的,基本上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而近两年这一群体中却出现了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四五十岁的则相当普遍。不仅此类业务较过去成倍增长,立遗嘱人的年龄也创出了“历史最低点”。

  据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他们在日常业务中的观察,年轻人立遗嘱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家中财产丰厚,担心日后出现不测引起家人争议;二是夫妻感情不和,希望将个人支配的财产按自己的意愿划分;三是已知自己时日不多的绝症或重病患者。而无论哪种情况,都是立遗嘱人出于避免日后的矛盾和纠纷而订立的。

  “此外,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种类也趋于多样化了。”工作人员说,前些年居民在立遗嘱时,遗产种类比较单一,多集中在房产和存款上。而如今,遗产种类不仅包括了首饰、古董、书画、有价证券等,还有将个人的发明权、著作权以及个人投资兴建的工厂、庄园等留给自己指定继承人的。

  公证人员分析说,遗嘱公证的年轻化趋势,与现代人的生活水平提高、家庭财产增多以及思想观念的改变大有关系。人们不再讳言生死,或谈“遗嘱”色变,而是能够以平常心坦然面对,并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应该说这是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当然,随着客观因素的变化,比如有关遗产、信托或税务方面的新法规出台,可能会使提早立下的遗嘱过时,这就需要立遗嘱人适时检查、对照和修正遗嘱,以保证立下的遗嘱不失效,这也是提早立遗嘱的年轻人应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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