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孩小卖部“存钱”消费家长认为不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42 石家庄日报

  有家长认为,这会滋生孩子们的攀比心理,养成大手大脚花钱的不良习惯

  本报邯郸电(记者杨伟广王彬)一9岁小女孩从家里偷拿了300元钱,“存放”到学校附近的小卖部以便于随时购物。日前,工商部门接到家长反映后对该门市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但随后在调查中发现,学校附近的一些小卖部、文具店鼓励学生“存钱”消费的现象普遍存在。

  昨日,记者从邯郸市工商局丛台分局了解到,前几天他们接到一家长举报称,自己9岁的女儿小蓉(化名)在邯郸市实验小学读书,近两个月来,她竟偷偷从家里累计拿了七、八百元钱“存”到学校旁边的小卖部内,然后划账购买雪糕、笔、本、旱冰鞋等东西。工商人员随即找到了那家小卖部,女老板承认小蓉确实存放到门市里一笔钱,但他们并不清楚钱的来源,况且只是代管,什么时候来买东西时就从账上直接扣走了。

  据工商局丛台分局经检科的黄科长介绍,他们从女老板提供的一个账本上发现,仅实验小学的学生在这里“存钱”的就有二十多个,除小蓉外大多数只存了20元、10元或5元。账本上详细记录着每位学生的“存钱”日期和数额,以及每次购物的支出情况;并且,凡在此“存钱”的学生每消费一元就给记“1分”,攒够了“10分”就赠送给一份笔、本或橡皮等小礼品。

  小蓉最近的一次“存款”是5月24日,那天小蓉从爸爸的口袋内偷拿了300元钱存放到了校旁的小卖部里,没曾想第二天被爸爸发现了,在父母的耐心追问下她才道出事情的真相。工商人员将小蓉消费后剩余的280元钱追了回来,并对小卖部女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

  “我们随后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学校周边的小文具店、小卖部都是这样干的,不过‘存钱’的数额都比较小。”黄科长说,从目前来看小卖部的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因此不能给予处罚,只能提醒他们这样做不妥当,尤其是不要一次性接收数额较大的现金。

  采访中,一小学校旁的文具店老板坦言,“如果不让学生‘存钱’或者不积分奖励,孩子们就不来这里买东西,因为别的小卖部都在这样搞。”同时他表示,自己只允许孩子们“存”5至10元钱,很多还是家长一块来“存”的。而家长王先生则认为,小卖部允许小学生“存钱”或“积分奖励”会滋生孩子们的攀比心理,养成大手大脚花钱的不良习惯,甚至像小蓉那样去“偷”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