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省会城市就业取消落户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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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0:24 首都之窗 | |||||||||
据人事部对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市的调查显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约为87.7%。2006年与2005年相比,人才需求有大幅度降低,降幅约为22.0%。担据统计,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413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幅达到22%,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为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昨天中组部、教育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要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将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学生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