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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出租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收入等统统纳入收缴管理“收支两条线”改革有“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陈若中报道市民普遍关注的土地出让金、出租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收入,以及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等,属于政府性收益、收入,都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昨天从无锡市财政局获悉,市政府于5月31日正式批转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深化无锡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上述“新政”。

  市财政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制订的《意见》明确,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等,属于政府性收益,应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性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管理方式,增加政府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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