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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 将可作购房首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2: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据新华社上海电 在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将不止于冲还购房贷款,将来还可以用来支付买房首付款。2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表示,上海正在研究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

  5月29日,建设部等九部委出台规定,从6月1日起,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这对于购买大户型的消费者来说,资金压力会增大
。万曾炜在“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上海研究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是支持自住型购房消费。

  万曾炜说,上海还将进一步完善生活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在贷款品种上,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提供不同的贷款额度支持。此外,上海还将借鉴国外倒按揭的有关做法,试点“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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