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昨通告全国“收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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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2: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昨日,公安部发布《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通告》,自昨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扭转一些地区危险物品管控不严、案件事故频发的局面。全国各地都将设立收缴举报电话(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54722;各地举报电话:110),群众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给予奖励。这是公安部昨日通报的消息。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四个月,自即日起30日内为收缴期,涉案人如在该期限内,自首并交出非法物品,可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将从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