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农民每年至少可领50元政府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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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3:0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杜新达)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具体办法》出台:从今年7月1日开始,参加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山区农民将至少获得每人每年70元的政府补贴,平原农民可拿到最少每人每年50元的政府补贴。 “凡有本市农业户口,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5周岁的各类人员”都可参
参保人可根据个人经济承受能力和本区县缴费的具体规定自行选择缴费标准。例如某人在40周岁时参保,到60岁时预期领取100元,若一次性缴费则需要缴费100×92.6=9260元,若实行年缴费,则需要每年缴费100×5.8=580元。 另外,《办法》对参保人员的年龄范围规定扩大了,“因特殊原因超过缴费年龄,集体和个人都具有缴费能力,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自愿参加本保险的人员,可采取一次性缴纳保险费的方式参保。”这些参保人员从参加保险的次月起就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 《办法》中规定,各级财政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县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参保人员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按照“山区区县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35元,平原区县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补贴。另外,区县财政部门还要安排专项资金对本区县参保人员进行补贴,人均补贴标准不低于市财政的补贴标准。养老金一般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对已领取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各区县可给予适当补贴。” 如果参保人迁居外省市,迁入地已建立农保制度的,应将其保险关系连同个人账户资金,一并转入迁入地的农保经办机构。对于迁入地未建立农保制度的,可按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计算退保金额一次性退给参保人。如果参保人在本市区县之间迁移的,应将其保险关系连同个人账户资金,都转入迁入区县的农保经办机构。对于参保人只是在本区县内迁移的,则只转移保险关系。X0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