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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 业主索赔首获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4:42 法制晚报

  房价上涨 业主索赔首获胜

  又讯:记者发现 “国六条”后日均少卖34套房 已有开发商变相降价

  开发商收取首付款后,未按承诺卖房;同地段房产均价上涨700元,业主再买房要多花钱。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房价上涨业主索赔首获胜

  今年1月份到昨天日均房产交易量

  一系列房产新政已见成效 记者今天调查发现 “国六条”后平均每天少卖34套房 消费者持币观望

  重拳连发 京城楼市“掉头向下”

  期房交易量萎缩 有的开发商变相降价 专家认为北京房价总体不会降观望期长短视执行力度而定

  “国六条”等一系列调控房产市场的重拳出台后至今,期房每天的平均交易量比其出台前少了34套。消费者观望的情绪明显。

  政策冲击波之市场

  期房交易量明显萎缩

  记者今日上午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调查得知,“国六条”出台后的5月17日到6月2日,京城期房每天交易577.53套,这与其出台前的5月9日至16日平均每天交易611.25套相比,少了33.72套。

  引人关注的是,在上周更强力的房产调控政策出台、进入6月后,期房交易量明显“萎缩”:6月1日为419套,昨天是412套。

  今日上午,记者同时还调查了今年期房交易量的走势。记者发现,除去春节和“五一”长假的影响,京城房产交易量从1月份开始一路走高。4月份平均每天交易的期房比1月多了将近100套。

  进入5月之后,市建委出台的一系列针对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市场整顿措施开始见效。除去“五一”黄金周影响,5月9日到16日,京城平均每天销售期房611.25套,这虽然比4月有所下降,但依然处于“高位运行”。文/实习记者 一平

  政策冲击波之现场

  开发商展开优惠 大户型不冷反热

  上午8时30分,记者来到万象新天售楼中心。在售楼中心现场,记者看到,由于今天下午2时该楼盘二期开盘,上午9时以后前来咨询和排号的顾客很快便将售楼中心坐满。

  记者了解到,该楼盘2003年一期开盘时仅售4700元/平方米,今天下午2时开盘的二期现房起价已经涨到7500元/平方米。

  工作人员说:“今天排号的顾客可以拿到9.9×9.8折的优惠,这是我们楼盘有史以来的最大优惠幅度。”据透露,这种优惠与“‘国六条’后,购房者持币观望、咨询人数下跌了三成”不无关系。

  据万象新天销售负责人介绍,目前排号的近100人中,1居:2居:3居的比例为1:2:1,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占了75%,和此前的状况差不多。

  但自从“国六条”出台后,咨询小户型的人从原来的六七成下降了许多,目前咨询120平方米以上的3居房的人骤然占了六七成。“这些人大都是二次置业者,或是相对‘专业’的购房者。”

  “专业购房者”张先生咨询的便是3居大户型。他说:“‘国六条’规定以后70%都必须是小户型,那样一个社区里的户数就会大量增加,交通、孩子教育及其他资源都会变得紧张,对我而言不是好事。”文/记者 张丽锦

  专家预测

  房价总体不会降

  今天上午,记者就京城房产交易量有所回落采访了有关专家。他们表示,这正是新政所造成的观望情绪的影响。

  中原地产研究部经理徐超认为,现在还不能就交易量的下降非常明确地预测未来房价。他分析说,观望期的长短还要看新政的执行力度。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教授董藩认为,目前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老百姓买得起房,而不是简单地让房价下降,因此,总体上看,京城房价不会下降。

  文/实习记者一平

  调查显示

  八成人认为房价会涨

  一项调查显示,一系列房产新政之后,选择“先等等”、“再看看”的消费者超过七成。

  根据搜房网与链家地产的一项联合调查,一系列有购房需求的消费者继续按原计划购买的比例只占了26.23%,而选择观望一阵形势再决定、希望房价下降后再买房的消费者分别占到50%和23.77%。

  尽管如此,调查显示,84.4%的房产需求者认为房价会继续上涨。

  文/实习记者一平

  背景链接

  调控房价5月风暴

  5月17日 国务院公布“国六条”,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6条指导性意见。

  核心内容 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5月29日 9部委公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核心内容 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必须占总建筑面积的七成以上。

  5月31日 国土资源部公布《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叫停别墅用地。

  核心内容 叫停别墅用地,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

  5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说明营业税征收规则。

  核心内容 从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5月31日央行答记者问,对房贷首付比例规定作出进一步说明。

  核心内容 住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5月31日 市建委公布《关于开展房屋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顿的通知》,对京城房市违规行为开始“严打”。

  整理/实习记者 一平

  签完认购协议房子被卖 同地段房价涨700元 业主要求退款赔钱 法院支持

  开发商首被判赔房价损失

  法院认定开发商行为属于恶意违约 应赔损失6万余元 对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本报讯(记者 付中)签了内部认购协议,交了首付款,可开发商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今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首次判决开发商除退还房款及利息外,还要赔偿“房价上涨损失”6万余元。

  判决后,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

  2004年8月,杨女士与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协议,购买由该公司正在开发的“东方同里”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协议中双方约定,开发商应在2005年10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给杨女士并换签合同。协议签订当天,杨女士支付了首付款18.8万余元。

  此后,对方一直未通知杨女士交付房屋及换签合同。杨女士询问时得知房屋已经全部售出。

  为此,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内部认购协议,全额退还房款及利息。

  同时,杨女士还提出,从认购“东方同里”至今,通州同地段的房价每平方米已经上涨了700元。自己如另购其他同等面积的房产,需多支出房款61250元。因此,同时要求开发商支付61250元的“房价上涨损失”。

  在法庭上,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工作,但实地房地产公司坚持只同意解除协议并返还房款,不能接受支付房款利息及“房价上涨损失”的索赔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实地房地产公司与杨女士签订内部认购协议,并收取房屋首付款,承诺卖房后,却未在约定期限通知杨女士换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能向其交付房屋,其行为属于恶意违约,理应退还房款并给付利息,同时承担赔偿杨女士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律师说法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告诉记者,从合同法及一般民事法理上说,该判决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理应得到赔偿。

  由于该案目前还处于二审审理阶段,故该案是否具有判例效应,应视二审判决结果而定。如果法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该判决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将会具有相当积极的判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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