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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问题儿童玩具?恐怕要先赶跑三无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5: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业内人士质疑可操作性,但对行业长远发展有促进

  本报讯记者许悦报道:“六一”儿童节,国家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缺陷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计划条件成熟时将不安全玩具产品纳入召回管理范围,目前广东省质监局正在搜集意见上报总局,但也有业内人士质疑此举的可操作性。

  据质检总局介绍,我国每年因玩具不安全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儿童伤害事故高达数万起,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成了典型的可能对消费者安全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按照征求意见稿,经营者在确认提供的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存在缺陷后,应主动采取警告、撤回、召回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缺陷可能导致的危险。经营者应在收到主管部门作出的决定或者指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通知其有关经营者停止生产、进口和向公众提供缺陷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并向公众发出主管部门指令召回的信息。拒不履行召回管理义务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举获得大型玩具企业和质监部门的认同,“从长远来看,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但也有人提出质疑,“问题儿童用品范围太广,加工厂太多,需要企业主动召回的机制只适用于大型有诚信的企业”。

  目前玩具作坊、黑店太多,以致问题玩具多不胜数。若是实行召回,涉及面太广,工作量庞大,势必难以为继。借鉴目前缺陷汽车召回机制,基本是由企业自主召回,国外知名汽车制造商占了大多数。业内人士表示:召回机制应该建立在玩具行业大整顿大规范的前提下,至少先把多如牛毛的三无产品赶出市场。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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