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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粤不自定“国六条”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5:33 深圳晚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建设厅表示,6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执行国家九部门发出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国六条”细则,广东省本身不再发出其他相关执行细则。

  1日傍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时未有“国六条”相关执行细则,记者询问是否要等建设部对广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调整的批复,该负责人避而不答,只表示
由于细则上的措施执行部门,除了国土房管局外,还涉及税务局、规划局等部门,所以要由广州市政府统筹执行,房管局仍然在等待上级的具体通知。(赵燕华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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