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粤不自定“国六条”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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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5:33 深圳晚报 | |||||||||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建设厅表示,6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执行国家九部门发出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国六条”细则,广东省本身不再发出其他相关执行细则。 1日傍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时未有“国六条”相关执行细则,记者询问是否要等建设部对广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调整的批复,该负责人避而不答,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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