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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5:33 深圳晚报

  《高空坠玻璃砸死小学生》事件引起市民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强烈谴责

  高空抛物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如无法查明元凶,整栋楼业主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市民:建议小区安装摄像头监控高空抛物

  本报记者雷丹报道高空抛物,不仅涉及社会公德,而且是一个危及居民生活甚至生命的社会问题。本报前两天连续报道了高空坠下玻璃砸死小学生的惨剧,引起了深圳市民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强烈谴责。昨天,有律师就此案例指出,高空抛物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无人对此事件负责,该名学生家长可以将整栋楼业主告上法庭,全体业主都应该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整栋楼业主负有举证责任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崔军律师告诉记者,不管凶器玻璃是人为抛下还是自行坠落,如果无法查出抛物行为者或所属管理者,整栋楼的业主都要承担共同的连带责任。整栋楼业主负有举证责任,从社会效果的角度讲,要求死者及家属举证谁是坠物或抛物行为者是不公平的,让所有的业主来承担会相对公平。这样能促使全体业主互相指证,相互监督,便于发动大家找出侵权人。

  崔军律师认为,高空抛物已成为危害社会大众生命的一大社会问题,为了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建议学生家长从法律上为孩子讨一个说法。

  如故意抛物要承担刑事责任

  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的张方高律师说,如查明高空坠物是故意所为,且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有危险却放任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造成过失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小区安装摄像头及时监控

  有市民就此提出建议,既然高空抛物现象十分严重,有望于居民提高素质完全杜绝这种行为在目前是不现实的,且高空抛物又面临着取证处罚难的困境,有必要借助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小区安装摄像头时刻监控这种行为,从而留下高空抛物的有力物证,不失为震慑高空抛物行为的可取做法。

  张小姐告诉记者,她在上海工作过一段时间,上海就有小区安装了摄像头来监控高空抛物行为。“该小区管理处做了个试验,从小区最高的楼层上扔下一团废纸,监控系统中立即留下了精确的记录。自从安装摄像头后该小区再也没有发生过高空抛物。”她认为,安摄像头能杜绝高空抛物可能带来的人身和财产伤害,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相关链接

  高空抛物又伤人

  36户成被告

  高空抛物又伤人,由于难觅肇事者,形同植物人的重庆市民王宗华将这一楼的36户“嫌疑人”告上法庭。

  据悉,2002年12月29日20时25分,王宗华和妻子等人到渝中区文化街48号大楼下准备上楼回家时,突然一坨约2.5公斤重的鹅卵石从楼上飞下,“砰”地砸中王的头,致使王宗华当场倒地,头上鲜血直流。经医院抢救,王的性命是保住了,但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形似植物人。法庭上,王宗华妻子刘某称,事发后一直没人出面承担责任,她只好将楼上所有36户住户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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