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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8家企业存在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8:51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6月3日电(记者 方列)由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浙江省28家工矿企业被列入了整改名单。根据各企业隐患的特点,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这些企业作出了停产整顿、整体搬迁等处理意见,并要求最晚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搬迁等整改工作。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当前浙江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主要反映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
对安全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目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一些安全监管工作甚至出现了“有法可依、无法实施”的无奈局面。另一方面,安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据了解,杭州国森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淳安白马萤石矿、永嘉县黄田电镀一厂等28家工矿企业存在安全设施不到位、危化品贮罐不符合安全间距、消防通道不畅等重大安全隐患。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立即将列入“黑名单”的隐患单位的相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做一次专题汇报,同时要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帮助企业制订和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及时解决整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年底前将对隐患整改企业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进行通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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