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将可用于购房首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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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1:03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在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将不止于冲还购房贷款,将来还可以用来支付买房首付款。6月2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表示,上海正在研究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 不过,万曾炜在“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上海研究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是支持自住型购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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