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车非彼车 运输途中车被“掉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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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1:19 西部商报 | |||||||||
五步一岗 看牢“毒”车 追踪 本报记者 金奉乾 为您报道 日前,本报对2吨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运输事件进行了报道。昨日,兰州市安监局经过调查,发现2吨危险化学品出厂前的运输车辆,并不是目前被查扣的车辆,很有可能在运输途中更换了运输车辆。目前,兰州市安监局已向南京市安监局发出专函,请求异地协查。
“毒弹”进入国家储备库 5月31日晚7时,经过长途“押解”后,2400公斤的剧毒化学品三乙基铝终于被送进了位于皋兰县的431国家储备库。据市安监局曹处长介绍,三乙基铝防晒、防氧、防雨要求特别高,加上兰州这些天气温很高,随时都会降雨,这对三乙基铝的安全保护有一定的影响。目前,2400公斤的三乙基铝存入国家储备库,危险性极小。 运输车辆中途被“掉包”? 市安监局在对生产厂家的调查过程中,厂方称他们当时所委托的运输化学品的车辆,根本不是目前被运管部门查扣的“甘N·4975临”卡车。据此,市安监局的调查人员初步认定,有人在中途更换了运输车辆。为了进一步核查此事,昨日市安监局已向南京市安监局发出专函,请求协查此事。 责任人将处万元以上罚款 兰州市安监局管理1处曹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运输剧毒物品时,应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剧毒物品运输证》;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而在“甘N·4975临”卡车上,运输的物品有苯甲酰氯、硝酸镍、灯泡、电缆线等,属于严重的与危险化学品混装。而且该车辆没有任何运输危险品的资质和手续,严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调查结束后,将依法向相关责任者处以万元以上经济处罚,如果触及法律,将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