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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下基层 户口“来去自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1:39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李彦琴 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甘肃省人事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并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管理政策。

  除取消落户限制以外,凡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管理政策,根据本人意愿,其户口既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就业地区。工作满5年以上的,
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到原籍也可以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将予以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有关人才机构还将为其提供无偿人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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