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死刑注入人道的基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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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2:28 海峡都市报 | |||||||||
N刘武俊(司法部研究室) 据新华社6月1日报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 近年来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已经在不少的省市推广。实践证明,采用注射方法
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一种刑罚手段,原本滥觞于初民社会的活人祭祀。后来,这种带有祭祀色彩的仪式逐渐演变为一种单纯的惩罚报复性的刑罚。中国的死刑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古代的车裂、凌迟、斩首、腰斩、宫刑等残忍的酷刑令后人惊悚不已。 死刑是剥夺罪犯再犯罪能力的最彻底手段,同时也最容易断绝罪犯的自新悔过之路。因而,数百年来人类就死刑存废问题一直争论不休。随着人道主义观念的普及,废除死刑已成国际社会主流观念。迄今已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近年来我国法学界有关废除死刑的呼声也逐渐高涨。当然,就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历史传统而言,要在短期内废除死刑显然时机尚未成熟。 据统计,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死刑执行方法以枪决和绞刑为主,有56个国家采取枪决,47个国家采用绞刑,30个国家采用枪决、绞刑或两种以上的死刑执行方法。死刑行刑的人道化、以减少死囚临刑痛苦的方式执行死刑已经成为主流的刑罚理念。 枪决是一种死囚临刑时痛苦较小且较为经济的死刑执行方法,但致命性药物注射法相对于枪决更为安全、迅捷和经济。实践证明,在监狱等固定场所注射药物的方法可以明显减轻死囚受刑时的痛苦,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可以使执行场面保持肃穆而又安静的氛围,淡化刑场枪决的恐怖色彩。 喧哗的公判大会、五花大绑的死囚、胸前的黑牌、被打叉的死囚姓名、热闹的游街示众、津津乐道的围观群众、戒备森严的刑场,这是中国人至今依然司空见惯的死刑场面。鲁迅先生笔下的刑场上变态的“看客心理”依然是今日国民难以戒除的一大恶俗。在现代文明社会,死囚纵然罪大恶极、罪恶滔天、十恶不赦、死有余辜,他依然拥有作为公民、作为人的某些基本的人权,依然并且应当拥有人的最后的尊严,而不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遭受非人的侮辱或折磨。善待死囚最后的人权、允许死囚保持其最后的尊严,尊重死囚尸体不受毁损的权利,这应当是法治社会应当恪守的人道理念和文明信条。 死刑执行方式由枪决变为注射,为死刑注入了人道的基因,也是中国司法界反思和重估传统死刑制度的开始。希望这一新举措为中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带来新的契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