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旅行社设先行赔付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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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3:00 北京晨报 | |||||||||
游客可按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索赔偿 晨报讯(记者 刘春蕾)“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北京旅行社先行赔付。”这条《北京市旅游条例》中的规定由于各旅行社并无专项基金,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昨天记者获悉,为保证先行赔付的实施,康辉旅行社、北京中国旅行社、海洋国旅和王府国旅共同发起诚信联盟,在业界首次设立专项基金,并承诺自费做到
据了解,虽然《北京市旅游条例》很早就规定了先行赔付的问题,但在落实环节上却很难让游客满意,不是无法退货,就是手续繁杂,不了了之,至今几乎没有成功案例。对此,联盟负责人表示,目前联盟已成立了赔付基金,并制定了先行赔付的实施办法,游客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向联盟提出退货等申请,联盟将提前赔付。以新加坡为例,游客如对在新加坡所购商品的质量有质疑,只要将完好的商品、包装及购物发票保存好,并在发票上标明退货期限内接洽商家,就可以得到相应的退货服务。 另外,在自费方面,联盟首届轮值主席、王府国旅总经理刘劲表示:“不能说全程无自费就是品质团,这是一种误导和偷换概念。”自费项目投诉多主要因为强迫自费和出团前没有明确告知游客。为此,诚信联盟承诺出团前要明示消费者,并会提供当地旅游局认证的“自费项目表”让游客自主选择,绝不强迫。而在价格方面,该负责人表示,联盟内旅行社的东南亚线路价格不会变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