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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中部崛起协调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4: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务院日前批准设立中部崛起协调机构,中部六省忽然忙碌。“我们现在正在做项目梳理,加紧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哪些是符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哪些符合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江西省发改委的一位处长对记者说。

  记者获悉,国家赋予中部地区的一些政策将分批实施。例如,振兴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每个省份只能先申报一两个城市,作为第一批报到国家发改委。

  中部崛起的纲领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已经在4月15日出台。10号文提出了36条的政策措施,分为9个方面,分别是:整体要求和原则、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交通流通优势、促进城市群和县域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加强领导。

  文件下发之前,由于反复征求过中部省份的意见,文件的基本精神——“三基地一枢纽”(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定位和东北、西北政策向中部地区延伸已经得到充分的释放,但是10号文还是超出了一些预期——在关于中部崛起的协调机构上,文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10号文规定,“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家发改委成立一个中部崛起的协调机构”。在国家层面成立“中部办”,一直是中部六省的一个重要诉求。之前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以及中部省份获知,国家不会再成立像“东北办”那样的机构。10号文的上述规定,终于给了中部六省一个回应。

  综合新华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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