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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打“大吨小标”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长期以来,一些车辆标明的载重量只有几吨,但实际上却拉着十几二十吨的货物,这种“大吨小标”行为,不仅逃漏规费、损坏公路桥梁,而且也隐藏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治理超载行为,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治理车辆“大吨小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把治理车辆“大吨小标”工作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生产“大吨小标”车辆,遏制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遏制报废汽车投入营运和倒卖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违法行为,确保全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有效推进。并要求各市(州)在今年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送省治超办汇总报省政府。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注册登记环节要严把车辆注册关,对与《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要求的新增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车辆牌照,杜绝非标准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加强载货车辆的年度检验。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载货车辆,一律不予检验。

  (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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