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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挂猎物盗猎者悠哉走下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6: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戏剧一幕:前去视察野保工作的成都市林业局领导当场将盗猎者拿下

  核心提示

  ●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在青城后山遭遇持枪猎杀

  ●多种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成为部分农家乐一大“美食”

  ●野保人力资金紧缺,学者认为野保现状近乎“缺位”

  每年的3—7月是“禁猎期”,但今年4月11日,在青城后山却上演了这么一出盗猎剧: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不幸死在了4名盗猎者的枪口下。4名盗猎者枪口挂着猎物“凯旋”而归时,正巧撞上了前来视察野保工作的有关领导……

  昨日记者从都江堰市林业局公安科获悉,发生在青城后山的这起盗猎案,目前已经侦结,正在做进一步处理。有关野保学者指出,盗猎的猖獗、一些“农家乐”经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现象及其野生动物保护近乎缺位的现状,令人忧心。

  A盗猎事件

  枪口挂猎物撞在“枪口”上

  都江堰市林业局公安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这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团伙盗猎案,发生在今年4月11日的青城后山大岩窝。当天上午11时许,在人来人往的路面上,5名男子背着装满了帐篷、野炊工具等物品的行囊大摇大摆地走下山来,引人注目的是,其中4人扛着专业猎枪,猎枪的枪管上赫然悬挂着11只红腹角雉。

  正在行人对这明目张胆的一幕议论纷纷时,几名男子突然挡住了这群猎人的去路。拦路的几名男子,正是前来视察工作的成都市林业局副局长陈学远、林业局野保处处长刘诚及都江堰林业局局长贡建平等一行人。

  团伙蹊跷失踪 照片打破僵局

  眼前的这一幕,令林业部门的各位领导触目惊心,难以置信。陈学远等人将情况通报给林业公安部门后,因公务在身,暂且把这伙人交给了有关管理部门。

  出乎意料的是,当林业公安和青城山派出所联合组成的专案小组赶到后,盗猎者早没了影踪,案情调查很快陷入了僵局。

  正当办案人员“山穷水尽”时,一张照片为破案带来了转机。原来,有人现场抓拍了一张照片。嫌疑人身份很快水落石出,他们分别是宋文昌、刘仁贵、曾全松、邱玉坤和当地村民宋洪友。

  潜逃13昼夜 最终投案自首

  公安人员分头赶往涉案人员家中,不料,相关嫌疑人全部离家“暂避风头”去了。

  办案人员顶着多方的压力东奔西跑,做通了相关嫌疑人家属的工作。避了13天的风头后,宋文昌等人陆续走进青城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介绍,刘仁贵、曾全松、邱玉坤3人自首后非常配合,很快便交代了这次结伙猎杀红腹角雉的作案过程。

  交锋十几小时 扳倒盗猎人员

  宋文昌却特别顽固,始终坚称自己所获的红腹角雉是在山上游玩时捡到的,自己未放过一枪一弹。最为“矛盾”的是,宋文昌亲自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但却又始终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犯罪”。由于宋文昌拒不交代事实真相,办案民警与其唇枪舌剑,连续激辩了10几个小时。

  事实终究是事实,相关证据及刘仁贵、曾全松、邱玉坤等人的口供摆在了宋文昌面前,宋无法自圆其说,最后交代了自己结伙盗猎红腹角雉的过程。

  3天盗猎之旅猎杀11只角雉

  据了解,4月8日,邱玉坤、刘仁贵、曾全松三人与宋文昌共谋后,于当天上午开始了为期3天半的“盗猎之旅”。

  4月8日当天,宋文昌等4人精心准备了帐篷、被褥、炊具、猎枪、手电筒等工具,进入拥有丰富野生动物的原始森林。考虑到盗猎时间较长,他们还特别带上了60多岁的宋洪友作为专门的“炊事员”。他们这次盗猎共猎获红腹角雉11只,其中宋文昌、刘仁贵、邱玉坤分别猎获3只,曾全松猎获2只。

  宋等4人已暂被取保候审。然而,尽管目前被挡获的猎物证据上仅有11只,但在3个昼夜的“野炊”过程中,该团伙实质上盗猎的是多少只野生动物?这是他们第几次作案呢?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

  B幕后调查

  贩卖野味农家乐的招牌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都江堰市林业局公安科,发现被宋文昌等人猎杀的11只红腹角雉依然冷藏在公安科的冰箱里,“它们全是被枪击而死的!”记者看到,遭猎杀动物伤口处的血已经凝固,惨状令人惊心而惋惜。

  据介绍,宋文昌等4人都在当地开有农家乐。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发现,当地导游常挂在口头的一句美食推广语是:“我们这里有很多正宗的野味,野味是我们招待客人最好的美食!”当记者质疑“野味的纯正性”时,一位女导游这样回答:“你们不信是吧?我爸爸就是打野猪的,到我们家开的农家乐去吃晚餐吧!可以打折哦!”

  记者以食客身份随机进行调查时发现,不少农家乐都在推销野猪、红腹角雉、麂子等野味。半只红腹角雉售价为150余元,一份“野猪煲”约200元。一些专卖石爬鱼、鸭嘴鱼、细甲鱼等国家明令禁捕的野生鱼类的农家乐,售价更高得离谱,最贵的石爬鱼高达600元每公斤,很多野生鱼售价200元-400元每公斤。

  有关人士透露,一些野生动物大多是从周边林区秘密盗猎得来的。有些农家乐老板向盗猎者标的买价是:一头100公斤的野猪1200余元,一头成年雄麝1000元以上……

  利益背后隐藏多少黑洞?

  在调查中,一些农家乐老板还向记者打包票:全是货真价实的正宗野味,假的不收一分钱。正是这些货真价实的正宗野味,另外配上一些野菜,令许多农家乐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据悉,仅青城山周边就有农家乐100多家。目前还无法明了的是,到底有多少人在盗猎,又有多少国家级保护动物成了餐桌上的下酒菜!“青城后山盗猎团伙案”的一名主要涉案人员曾这样感慨:“不早不晚,偏偏碰上了林业部门的领导。”言下之意,是他运气不好。

  面对越演越烈的猎杀野生动物现象,一名当地的林业警察说,野保人员和林业公安就那么几个人,可盗猎的人却像游击队一样,真正让你抓住的能有几个?光天化日之下,相关盗猎人员如此明目张胆,不能不令人深思。

  无奈现状“野保”人力缺位

  都江堰市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其成了“盗猎”与“反盗猎”的激烈战场。记者发现,有些时候,都江堰林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及林业公安科人员会“倾巢出动”,或上山巡逻或者突击检查各饮食场所。“天天在跑路,天天在查案”成了林业执法人员的口头禅。每个季度的不定期巡山,每次都要五天以上。然而,十几个人在大森林里,其力量就像几片叶子融入海洋一样微不足道。

  “我们的打击从来没有间断过,用足了力量,但盗猎现象还是防不胜防!”该局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达贵东在办公室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据记者了解,当前盗猎者的盗猎技术“日新月异”,其使用的枪械、对野生动物的监测和对执法人员的防御及反侦等手段越来越高明。与此同时,一些推销野味的餐馆、农家乐,经营环节更加隐秘。比如,被猎获的动物及其肉品往往存放在馆子之外的其他地方,执法部门查处起来难度特别大。

  一位林业部门的领导说,人力和资金的紧缺,“野保职能”近乎缺位的现状以及自然保护区周边民众的贫困,与屡禁不绝的盗猎有着很大关系。

  C严厉处罚

  禁猎期打猎罚125倍

  成都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刘诚表示,每年3—7月都是“禁猎期”,因为这段时期正是野生动物大量繁殖的季节,擅自猎杀野生动物罪名一旦成立,处罚很严。在平常,如果擅杀20只极其普遍的野生鸟类,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在禁猎期内的同等行为,就得追究刑事责任。

  野保部门表示,禁猎期内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要“顶格处罚”,其中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是:被猎杀动物市场本身价格的125倍。细分为:在资源保护费5倍的基础上,乘以科研价值的5倍,然后再在此基础上从重处罚5倍。比如,猎杀一只青蛙,市场价是1元,禁猎期内的处罚则是1×5×5×5=125元;达到20只的,除行政处罚外,还要另外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方面称,“青城后山盗猎案”涉案人员在“禁猎期”内猎杀了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角雉,且非法持有枪支,性质特别恶劣,应当追究有关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记者万金龙实习生龚伟摄影报道(短信代码:41260506)

  红腹角雉

  红腹角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别名寿鸡、灰斑角雉,属中国特有种。该的身长约60厘米。雄的体羽及两翅主要为深栗红色,满布具黑缘的灰色眼状斑,下体灰斑大而色浅;雌的上体灰褐色,下体淡黄色,杂以黑、棕、白斑。栖于海拔1600~3000米的针阔混交林中,常成小群2—5只或10只左右活动。4—6月正是它们大量繁殖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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