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监护 学生不准下水游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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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6: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今年已有30多名学生溺水死亡,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 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强调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每年,青少年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事故频频发生,因溺水死亡的学生人数居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之首。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今年来,各地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到5月底,已有30多名学生不幸溺水死亡。近日,四川泸州、陕西西安和海南儋州又连续发生学生在游泳时不幸溺水死亡的事件。 通知强调,各地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专业知识武装学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 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满足学生游泳需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据新华社 (短信代码:412602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