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开展“收枪”行动 对象为危险凶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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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6: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严厉打击涉爆涉枪涉刀的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2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做到“五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