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告全国“收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7: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公安部发布《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通告》,自前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扭转一些地区危险物品管控不严、案件事故频发的局面。全国各地都将设立收缴举报电话(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54722)。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四个月,自即日起30日内为收缴期,涉案人如在该期限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严查与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有关的各个环节。对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涉爆单位如拒不整改,《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将被吊销;各民用枪支弹药配售企业、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所有枪支弹药将逐一核查来源、渠道。 (据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