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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企业将试行董事会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单憬岗)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今年我省将在海南钢铁公司、省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海南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试行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制度,努力探索对企业领导人管理的新模式,从制度上杜绝一些企业领导人“一言堂”的现象。

  据悉,为了发挥董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这4家企业将引入独立董事,
实行董事会与经理层适当分离,明确不同责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把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并将推广财务总监委派制,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为落实出资人重大事项决策权的核心作用,将加快建立和完善资本经营预算、投资管理、产权交易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制度。从对重点监管企业全面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入手,逐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收益的良性循环体系。在重点企业将结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和规范企业投资管理,改变国有企业自发发展的现象,防止投资失控、资产流失。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财务决算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2006年将成为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年。将加强产权登记、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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