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交通事故高发时段前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8:24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车辆侧面相撞事故占事故总量的56.7%;三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占较大比例。这是上海市交通工程学会近日提供本报的《2005年上海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的部分内容。 《分析》显示:2005年,本市共发生9238起交通事故,造成1393人死亡,与200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5.96%;死亡人数下降9.72%。
事故高发时段前移去年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时段出现前移,主要分布为7时至10时,发生事故1742起;14时至20时发生事故2647起。 上述两个时段事故数占事故总量的47.5%。同时,外地来沪人员肇事占了事故总数的四成——交通事故共有3838起,占事故总量的41.5%。 私车构成事故比例较大去年私车构成事故共2183起,占机动车事故总量的30%,造成222人死亡,占机动车事故致人死亡总人数的21%。 同时,三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占较大比例:去年发生责任事故共计2953起,死亡421人,占全市驾驶人责任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3.76%和44.41%。 其中,驾龄在1年以下的驾驶人责任事故最多,共引发事故1348起,死亡179人,占全市驾驶人责任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9.98%和18.88%。 19大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的10大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距离;违章占道、变道;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指示;油门控制不当;酒后驾车;违章转弯;逆向行驶;违章掉头、倒车;疲劳驾驶、超速、违章超车。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5大违法行为:穿行机动车道抢行;抢行骑行;突然猛拐、转弯;违反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逆向骑行。 行人和乘车人的4大违法行为:行人违章穿越行车道;违反交通信号;违章跨越隔离设施;乘车人违反上下车规定。 □记者 钟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