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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关部门发出公开信要求 对种粮农民农资增支补贴政策要落实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8:34 扬子晚报

  本报讯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林厅日前向全省农民和基层干部发出公开信,要求把对种粮农民实行柴油化肥等农资增支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公开信说,今年三月农用柴油统一调价后,考虑到农民种粮成本支出将会增加,国家决定对农民种粮使用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因价格变动增加的成本支出,进行综合直补。根据国家提出的补贴要求,我省决定今年对种植水稻、小麦的农民予以补贴。每
亩水稻补贴15元,每亩小麦补贴10元。对种粮农民实施综合直补后,原来每亩水稻补贴20元的政策不变。综合直补办法与已经实行的水稻直补一样,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实行“谁种地,补给谁”。面积核实要经过农户申报、张榜公示、逐级审核。水稻、小麦综合直补资金和水稻直补资金全部采取一折通发放,于8月底前一次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得抵扣任何费用。

  公开信要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策,认真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不虚报粮食补贴面积,不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代领代发农户专用存折,坚决杜绝回收农户存折、冒领补贴资金抵扣农业税尾欠和水费、集资等费用的违纪行为,不折不扣地将补贴资金发到农民手中。广大农民朋友要了解和掌握政策,提高维权意识。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粮食补贴工作,如实申报粮食种植面积,不得虚报。要妥善保管补贴专用存折,及时更换密码,以防他人冒领代领。补贴资金由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专用存折后,如不急用可不必马上取出,以免发生排队集中挤兑,既耽误自己的时间,又影响信用社正常营业。(江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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