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了难打架获利湖南娄底“4·20”系列案再诉3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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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建良 通讯员刘义辉)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依法对以刘新杰、颜志兵为首的32名涉黑团伙骨干成员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这些涉黑团伙骨干成员分别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聚众淫乱等15个罪名。至此,由高检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湖南省涟源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4·20”案)取得阶段性成果,全案91名被告人全部审查起诉完毕。
2005年4月15日,有群众向涟源市公安局举报:当地两个团伙“火并”,梁辉等人将蒋晓峰杀死。当天上午,蒋晓峰的同伙刘特平因敲诈扒手谭春光与收了谭春光“保护费”的梁辉发生冲突。此前,两伙人曾因蒋晓峰曾砍伤梁辉的同伙有过节。当天梁辉即带王维、陈有亮、梁立群等5人赶到蒋晓峰处,对蒋一顿乱砍致其当场死亡。 去年4月20日,涟源市公安局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几个月的连续奋战,公安机关先后将全案9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涟源市检察院先后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5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本报今年3月31日一版曾作报道)。 娄底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新杰、颜志兵等32人从2004年9月开始先后成立了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统一购置了砍刀、火铳等凶器,配置了手机,订立了要服从安排、组织成员要团结、打架时要勇敢、刀枪统一保管、不出卖兄弟等“规矩”,并以为赌场放哨、帮人了难、打架等方式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检察机关指控他们涉案犯罪事实140余起,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10余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黄建良 刘义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