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三毒贩获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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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07 汉网 | |||||||||
宜昌三毒贩获重刑 晨报讯(记者汪文汉通讯员梁智)前日,记者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跨国贩毒的张成闽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方长江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陈有同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刑满释放人员张成闽、方长江和因病被取保候审的罪犯陈有同,均为宜昌人,梦想着发财的三人先后多次进入缅甸与毒贩联系。去年4月16日,陈有同将四处筹集来的现金30万元交给张成闽、方长江,两人立刻到银行将钱全数汇到缅甸毒贩红姐(另处理)的账上。同年8月,在缅甸毒贩的协助下,三人先后购买2800克海洛因、冰毒麻古丸10万粒。同年8月16日,当云南籍毒贩将毒品悉数带至宜昌与三人交易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