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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收缴非法枪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全国收缴非法枪支(图)

  6月2日,几名保安在清理准备销毁的非法枪支、管制刀具。当日,南京警方在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销毁了700余枝气枪、猎枪和3000余把管制刀具。新华社发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2日,公安部发布《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
管制刀具的通告》,自当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全国各地都将设立收缴举报电话(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54722;各地举报电话:110),群众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给予奖励。

  当天下午,公安部召开“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为期4个月,自即日起30日内为收缴期,涉案人如在该期限内,自首并交出非法物品,可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将从重处罚。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严查与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有关的各个环节。各民用枪支弹药配售企业、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所有枪支弹药将逐一核查来源、渠道。

  专项行动中,全国将建立涉枪涉爆案件侦破责任制,每一期案件均将限期侦破,重大案件还将限期追逃。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将逐起倒查涉枪涉爆单位、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追究失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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