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中小学生游泳须有家长老师带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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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10:10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强调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每年,青少年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事故频频发生,因溺水死亡的学生人
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此类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地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专业知识武装学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满足学生游泳需求。 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教育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