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立确保重点公路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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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18:4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太原6月4日电(记者谭博文)山西省日前出台办法,建立重点公路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按照山西新出台的有关规定,重点公路工程承包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计量支付工程款时随同上报农民工名单及工资数额,业主将审核后的农民工工资汇入这个账户;施工期间,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业主在计量支付工程款时每次扣除
新出台的办法还规定,项目业主要扩大日常巡视覆盖面,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对恶意拖欠的施工企业,要按程序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同时在有关媒体曝光,并禁止其在2至5年内进入山西公路建设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