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莫私自游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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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1:57 江南都市报 | |||||||||
教育部门发出紧急通知将在事故多发地设游泳安全巡视员 本报讯记者皓琳报道:每年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频频发生。现在又正值夏季,昨日,我省教育 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类中小学校都须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要求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 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以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省教育部门要求我省各类中小学校要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 护自救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最好开设游泳课,指导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应延长向学生的开 放时间,加强防护,不让学生到危险水域去游泳。由于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和家 长、社区联合起来,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