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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蒸桑拿 钱财全“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2:24 新闻晚报
□何易 宋栽 金杰 制图 邬思蓓

  本想在浴室蒸个桑拿,轻松一下,没想到却把自己随身带的6600元给蒸掉了,所幸及时报警,窃贼很快被逮捕,原来他就是浴室值班掌管更衣箱钥匙的杨翔。日前,杨翔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杨翔不服判决上诉,本案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见财起意铤而走险

  杨翔今年26岁,系某浴室临时工。其工作职责包括巡视检查,维持秩序,做些杂活等。浴室所有更衣箱的钥匙除顾客持有外,杨翔也持有一把,当顾客不慎遗失钥匙或无法开启更衣箱时,杨可持其保管的备用钥匙协助打开更衣箱。

  2005年12月12日半夜,杨翔在浴室值班协助客人更衣时发现浴客张某上衣口袋中有厚厚一叠人民币,顿起贪念,趁浴室更衣室无人之机,杨翔迅速用自己掌管的钥匙打开了被害人张某的第15号更衣箱,将箱内衣服口袋里的现金6600元悉数盗走。之后,他马上换好自己的衣服,趁着夜色逃离了浴场。

  神情慌乱贼露马脚

  几个小时之后,浙江省嘉善市魏塘炮台口公安人员在对过往出租车进行例行盘查中查获一名可疑男子,经盘问,发现此人叫杨翔,没有身份证,衣衫不整且携带大量现金。

  公安人员问他从那儿弄了那么多钱,杨神情慌乱,前言不搭后语,公安人员遂将其带所进一步询问。

  到派出所后,在嘉善市公安人员的询问和教育下,杨主动交代了几个小时前在上海某浴室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浴客财物的事实。

  嘉善市公安人员立即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桃浦派出所电话联系,经桃浦派出所核查,该浴室果然有浴客报称财物遭窃。上海警方遂派员赶赴浙江省嘉善市公安机关将杨翔带回上海进一步审查。

  当庭翻供难逃法网

  为逃避法律追究,杨翔在一、二审法庭上均作了翻供,辩称那些钱是自己打工赚来的,不是盗窃所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后认为,由于本案系先供后证,浙江嘉善公安人员系根据被告人杨翔交代的盗窃情况向上海警方核实才证实此案。且被告人杨翔关于其盗窃他人财物的多次供述,在时间、地点、财物数量等情节上,与被害人的陈述及多名证人的证言相吻合,案发时公安人员从被告人杨翔身上缴获6400元也能予以佐证。

  法庭上被告人杨翔关于没有盗窃的上诉理由,无证据予以证实,且其每月工资仅数百元,却身携大量钱款,当班时刻既没通知店方又无故慌慌张张出走,连随身衣物都不要,均与常理相悖,故其辩解不能成立。由于因杨翔在两次庭审中均作了翻供,故不能认定其为自首。

  杨翔原本是有条件获得从轻处罚的,由于其自作聪明,想以翻供和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的方式来逃避法律追究,从而失去了被从轻处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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