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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二中举办“校中校”被通报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7:32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6月5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5日,江西省教育厅向各市、县(区)教育局下发通知对江西宜丰二中举办“校中校”的有关情况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据调查了解,2002年宜丰二中剥离高中,于2003年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申办“优教班”。县教育局出于抑制可能出现的“校中校”现象,未予以批复。之后,宜丰二中与社会投资方合作举办民办桂丰实验学校,获得县政府批准,并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开学。
学校共聘教师31名,其中聘任宜丰二中教师24名,其他公办学校教师2名,面向社会聘任教师5名。所聘任的宜丰二中教师已和宜丰二中脱钩,没有在宜丰二中拿工资,县里发给这些教师的工资,用于宜丰二中改善办学条件,弥补办学经费不足。桂丰实验学校现有教学班11个,在校初中生513名(初一年级5个班,学生244名;初二年级5个班,学生243名,初三年级1个班,学生46名)。学校每学年向学生收取学杂费3800元(每学期1900元)。

  宜丰二中利用学校品牌和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和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要求进行管理,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引起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不满。

  日前,针对此问题,宜丰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正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对宜丰二中、宜丰教育局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学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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