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好灾害 再进行开发 废矿坑变"废"为"宝"(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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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1: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日前,明光市政府以40万元的价格成功出让了位于市区的一处废矿坑的地质灾害治理与商业开发权,废矿坑的治理工程由此拉开帷幕。 据悉,该处废矿坑位于明光市招信镇韩山社区居委会辖区的东北部,系上世纪70年代以来开采玄武岩矿留下的一处废弃矿坑,矿坑长约100米,宽约40米,深约10余米,边坡坡度较陡,部分地段近直立。据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专家调查,由玄武岩组成的大坑边坡
根据滁州及明光市国土部门及滁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的建议,明光市政府于去年12月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废矿坑的治理开发权,并以40万元的价格成功出让。据悉,此举开创了我省采用地质灾害治理权与商业开发权“两权合一”办法治理地质灾害的先河。 目前,中标单位明光市一房地产公司正按照有关要求,委托有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治理工作,预计将在今年内填平该处废弃的矿坑,并采取工程措施对高出地面部分的边坡进行护坡处理,以彻底消除这一地质灾害隐患。 据了解,灾害治理工作完成后,业主单位将结合城市规划,在该地块上进行商业开发,变此处“废地”为“宝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图为民房就建在废矿坑陡壁上。 (刘学全 胡奋春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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