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黑办” 督导马冰冰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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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1:5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徐俊勇 为您报道近日,全国“打黑办”派出工作组莅临我省检查、督导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同时对我省马冰冰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研究和督导。 全国“打黑办”派出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廖进荣,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宋莹、全国“打黑办”石海旭、李童、张姣五名同志组成的工作组,于日前在甘肃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工作组就马冰冰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交换了意见
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政法委协调各部门,争取近期处理完结此案。 廖进荣强调,甘肃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这次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机会,消除 “无黑可打、无恶可除”的思想,逐级签订责任状,切实落实摸排责任制。省厅要认真梳理核实,对摸排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要严格查处,追究责任。 相关链接 马冰冰团伙涉案60人 2004年8月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涉案达60人、被指控十余个罪名的马冰冰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一审判处马冰冰、丁海晖、荣一健等18个被告死刑、死缓及无期徒刑;以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海峰等20个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卯生虎等21个被告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及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荣千瑞依法被宣告无罪。此案宣判后,部分被告人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