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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腥草药品仍可根据需要合理使用 注射剂型除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2: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一事,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日来接到不少群众电话咨询有关使用鱼腥草药品问题。该局昨天发出信息称,除鱼腥草注射剂外,其他剂型的鱼腥草药品仍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合理使用。

  据了解,这次暂停使用和审批的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分别为:鱼腥草注射液、
新鱼腥草素钠氯化钠注射液、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复方蒲公英注射液、炎毒清注射液、鱼金注射液。目前,我国有100多家生产企业在生产这类产品,临床用于抗感染治疗。

  据介绍,从目前收到的病例报告和文献资料分析表明,鱼腥草注射剂主要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全身过敏反应和呼吸困难等严重不良反应,甚至可引起死亡,存在较明显的关联性。过敏性休克的病例报告中,小儿患者涉及较多,病例报告来源和涉及企业、批号无明显集中现象,说明过敏反应可能是该类品种的共性问题。为避免此类严重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和蔓延,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暂停此类药品的使用和审批。暂停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及时组织相关的鉴定工作。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并不意味着其他剂型的鱼腥草药品也存在类似安全隐患。与注射剂相比,鱼腥草的口服剂型较为安全,仍可根据病情需要合理使用。在食用上,鱼腥草仍可以入汤剂或食用。

  (李孝林 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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