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乡人大代表煽动百人暴力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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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2:30 海峡都市报 | |||||||||
N宁夏日报 本报讯 6月2日,宁夏灵武市法院执行庭一行12人前往白土岗乡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遭到被执行人、该乡人大代表吴某及其弟弟、儿子等100多人暴力抗法,致执行干警受伤,警车受损,并被围攻长达6个小时。
据了解,就申请执行人马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一案,灵武市法院于2005年4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借款23000元整。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马某达成还款协议,并由吴某、王某为李某担保执行。协议到期后李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灵武市法院遂于2006年3月20日,依法裁定追加担保人吴某、王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吴某自恃有白土岗乡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拒不履行担保义务。灵武市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6月2日晚8时30分,灵武市法院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吴某家中,责令其履行担保义务时,吴某仍旧拒绝,法院执行人员遂依法对吴某采取拘留措施。此时,吴某的儿子打手机叫来100多名群众,围住干警,吴某及其弟弟、儿子煽动群众围攻、谩骂、污辱、殴打执行干警。法院4名干警在撤离执行现场1公里外时,被吴某的儿子及10多名群众追赶殴打后强行带回执行现场。当晚10时30分,在110干警赶到现场后,他们仍在围攻,并扬言“谁走就打死谁”。直至6月3日凌晨3时多,法院干警才撤离。在此期间1名执行干警头部被砖头砸伤住院治疗,2名公安干警和法警均遭到殴打受伤。 3日,由灵武市公、检、法、司部门抽调250名干警,于下午4时对17名暴力抗法涉案人员采取强制传唤,其中11人被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