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房主 装修匠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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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2:3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晓军 为您报道 昨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犯罪嫌疑人范学彬、范丰涛入室抢劫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范学彬、范丰涛涉嫌抢劫,法庭以抢劫罪判处二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学彬、范丰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抢劫后又故意杀人,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而范学彬的辩护人认
法院认为,二被告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主动,作用相当,无主从犯之分,对其辩护意见亦不予采纳。 案件回放 以看房屋装修为名抢劫杀人 2005年9月12日12时左右,被告人范学彬、范丰涛预谋后以看原来房屋装修情况为由,进入定西制药厂家属院3号楼1单元122室住户张喜平家中,采用持刀威胁、用塑料胶带纸封嘴并捆绑其手脚等手段,抢去张喜平工商银行银联卡一张(内存现金527954元),现金4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以及黄金项链、戒指等物,总价值54万余元。后二人又逼问出银联卡密码,并在确认密码正确和银联卡上有存款后,再次返回张喜平家中合谋将其杀害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喜平系颅脑严重受创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