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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未兑代金券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2: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相淑朝)因餐馆未按约定履行积分换代金券的承诺,食客姚先生将餐馆告上丰台法院。6月2日,经法官调解,被告餐馆当庭履行了责任,姚先生因此撤诉。

  姚先生称,去年4月,他在一家家常菜餐馆就餐后办理了该店的积分卡,该积分卡约定,如果他累计消费2000元以上就可以换取代金券200元。多次就餐后,姚先生消费了2675
元,但餐馆却在不解释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履行承诺。随后,姚先生将餐馆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00元。

  6月2日,此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官的调解下,餐馆同意给姚先生200元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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