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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纳开发商百万“中介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2:5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胡明燕郜征)曾是规划部门的要员,后来下海任房产公司副总,因在任时的收钱行为走上了被告席。昨日,曾任合肥市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局环保处处长的原绿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翁晓松,因涉嫌收受开发公司百万“中介费”,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规划局处长为开发商“牵线”

  翁晓松生于1969年,工程师,1990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专业。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3月,安徽麦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麦柯公司)取得了在合肥高新区建立安徽麦柯科技园(IT大市场)的立项批复。4月,麦柯公司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性质是综合用地。麦柯公司后因资金问题无力进行IT大市场的建设,公司决定转让土地,并承诺,谁能够使土地以每亩25万元的价格转让成功,他将得到10万元奖励,超过25万元每亩将会额外得到超出部分的1/3金额作为奖励。

  麦柯公司副总汪某将此信息告诉时任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局环保处处长的翁晓松。2002年8月,上海正润房地产公司(下简称正润公司)欲在合肥投资,翁向他们介绍了麦柯公司土地的情况,介绍双方见面并参与商谈。2002年9月18日,正润公司和麦柯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转让土地的目的,决定共同成立合肥润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行方便赚取百万“中介费”

  2002年10月15日,润柯公司向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局环保处递交了《关于××休闲度假中心规划设想的请示报告》。随后,建设发展规划局召开会议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翁晓松发表了倾向于同意的意见。12月10日,翁晓松又帮助办理了休闲度假中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月,合肥润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3年5月,麦柯公司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了合肥润柯公司。4、5月份,翁晓松向汪某提出要100万元,汪某先给翁晓松10万元现金,其余90万元于7月转账给翁晓松。

  手头紧,开口“借”4万

  据指控,2001年3、4月份,麦柯公司向高新区建发局规划环保处申报IT大市场项目期间,翁晓松曾打电话给汪某,提出“手头紧”,要借几万元用。几天后,汪某将4万元给翁,翁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翁退还全部赃款104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翁晓松收取“中介费”究竟算不算受贿展开争论。翁晓松承认自己确实收受了100万元中介费,但坚称另4万元是借的。公诉人当庭驳斥,指出该案发生在翁晓松任职期间,且与非法转让土地有关,所谓的“中介费”只是一个借口,实际上是权钱交易的筹码。至于那4万元,翁案发前一直未归还,应认定为索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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