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持冲锋枪街头执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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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2:58 重庆晚报 | |||||||||
长沙市公安局改革现有巡逻处警模式,交警执勤可持枪、持械处警和巡逻。4日下午,第一批持枪执勤交警亮相街头。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配枪值勤是“泛珠三角”协作城市公安机关加强警务协作的需要,严厉打击街头利用摩托车“两抢一盗”。 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警可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值勤巡逻,执勤警车也可配备枪支、防弹衣
前天和昨天,长沙城区5个勤务大队和支队机动大队都领到枪支和手铐、警棒等警械。持枪民警都是年龄在40岁以下、专业技能过硬的交警。交警支队及所属大队将按照“高峰守点、平峰巡逻”的方式进行巡逻,严厉打击街头利用摩托车实施的“两抢一盗”行为。据长沙晚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