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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四十多乡镇政府遭抢不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3:34 江南时报

  一个被公安机关确认被盗的镇政府,官员却说:“我们这里并没有被盗抢过,过去也没有。”

  “我们这里没有失窃。”5月18日,河南省漯河市大刘乡政府一位负责宣传的人士这样告诉记者。然而,根据有关人士透露,就在年初,大刘乡政府不但被人洗劫走2万多元现金,甚至连当晚值班的书记也被打伤。一个偷盗乡政府、恶意伤人的事件,记者在这里却得到
了“没有失窃”的答复。

  从2月份直到现在,漯河市警方仍然在侦查一起跨地区作案的恶性案件。这个犯罪团伙在河南省内跨地区作案,专门对乡镇政府实施偷盗抢劫,作案四十多起。目前漯河市公安局在周边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团伙18人中的11人,另有7人在逃。

  然而,在侦破过程中,办案人员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很多乡镇政府在失窃后不主动报案,甚至矢口否认被盗。这种奇怪的现象在许多乡镇政府中蔓延。

  一名惨遭不幸的乡长

  李深水是河南商丘市睢县孙聚寨乡的乡长。最近,他常从噩梦中惊醒,原本浓密的头发如今已经掉光。5月份,他从洛阳白马市正骨医院出院,他被打的事已经在这个不大的县城里广为传议。

  今年1月13日凌晨2点多钟,在乡政府值班的李深水正缩在被子里呼呼大睡。一阵响动惊醒了睡梦中的李深水,在仔细倾听后,他判断声音来自隔壁的书记办公室。“路书记回来没?”李深水拨通了同在单位值班的财政所长单宏伟的电话。“书记还没有回来。”单宏伟的回答让李深水意识到可能有不法之徒混进了乡政府。

  他顾不上外面零下十几摄氏度的温度,穿着短裤走出办公室。在走廊里,李深水看见迎面走来两个人影,于是他跑回屋抄起离门最近的洗脸盆架作为武器。与此同时,单宏伟正在楼下同另一个身影对峙。

  当乡里其他的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赶到时,犯罪嫌疑人已经翻墙逃跑,他们利用乡政府食堂的架子车,搬着偷盗的物品从东院墙翻出。经统计,现场丢失了3台电脑主机、键盘、1台打印机、1个插座、2个调制解调器和2个U盘,乡长李深水也因跌到楼下受伤,左腿膝盖下开放式粉碎性骨折。

  睢县刑警大队经过层层侦查,前不久终于抓住了团伙中的两人。据睢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屈标介绍,这个犯罪团伙中的成员大部分都是河南扶沟县人,老大万占红就是因为几年前偷盗了扶沟县吕谭镇政府才进的监狱。”

  记者随后来到吕谭镇政府大院,一层值班室里一个人探出头来,他扔下一句“书记乡长都到村里去了”。当被问及该镇政府是否曾遭遇过盗窃时,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急忙否认:“我们这里并没有被盗抢过,过去也没有。”

  据吕谭镇派出所所长王国维介绍,跨地区专抢乡镇政府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就是在吕谭镇被抓获的。

  在随后的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嫌疑人对乡镇政府都很了解,犯罪团伙中的智新胜是商水县某个乡政府的下岗职工,他拉帮结伙对乡镇政府进行报复。

  屈标介绍说:“当时乡里边正在机构改革,撤乡并镇、精简机构。”犯罪分子瞄准了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中的空子,趁着防备松懈疯狂作案,后来涉案人员越来越多。

  据办案人员透露,嫌疑人选择在乡镇政府和财政办、计生办作案,一是因为乡镇政府防护措施弱,执勤人员少;二是因为这些单位“油水”多;三是这些犯罪嫌疑人发现一个现象,有些乡镇政府被抢之后,宁肯吃哑巴亏,也不报案。

  领导不愿家丑外扬

  从去年开始,这个犯罪团伙就辗转在周口、商丘、漯河、许昌、开封等地区疯狂作案,专门对乡镇政府实施偷盗抢劫。1年来,他们洗劫了10多个县区的四十多个乡镇政府,非法获得赃款赃物价值约50多万元,致使10名受害人不同程度伤残。

  “许多乡镇政府不报案,助长了歹徒的嚣张气焰。”屈标说。据了解,犯罪分子曾经在周口市某乡政府作案时,打伤了一名值班的副乡长,然后打洞进入隔壁的乡长办公室,盗走了2万多元现金。民警侦查时,受伤的副乡长承认被打,然而乡长却无论如何不承认被盗。

  记者在调查时,遇到了和办案人员相同的问题,阻力不仅来自乡镇政府,甚至主办此案的漯河市警方也开始低调处理。

  漯河市公安局宣传科长石铁军以“案件正在侦破中”拒绝透露任何信息。而就在公安局办公室里,“案子早就侦破了。”有办公人员不经意说。

  究竟什么原因致使许多乡镇政府“有案不报”?有办案人员分析说,一是涉及到乡镇领导的政绩问题;二是领导们的心理问题;三是担心“人言可畏”,一些领导不愿意“丑事外传”。

  “很多人抱着破财消灾的心理,再者说,报案特别麻烦,而报了之后不一定能追回。所以有时候选择沉默。”一位乡党委书记分析说。

  “漯河地区就有许多被抢的乡镇政府没有报案,他们害怕领导追究责任。”睢县公安局一位办案人员透露。据了解,乡镇负责人都是治安防范的责任牵头人,怕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河南省2005年8月份通过的《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28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在一年内不得被评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者综合性先进单位,其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不得被评选为先进、模范,不得晋职晋级,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据一位乡镇府的书记称:“乡镇里也是如此,一级一级往下抓,治安情况和一把手的政绩挂钩。”从其中依稀可以发现“政绩”和“瞒报”的关系。

  这四十多家乡镇政府被盗抢,却不主动报案,有人说:“当某些官员的良知、责任和正义感被盗走时,如何才能‘追’回来呢?”“追求这样的‘治安’先进还有必要吗?”据

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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