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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加社保可获政府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4: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雷嘉)本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可获得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的相关标准日前公布。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农民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时可获得政府补贴。日前公布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具体办法》对补贴标准做出了规定:市财政按照山区区县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35元、平原区县劳动力人口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筹集资金;区县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保人员进行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市财政的补贴标准。《办法》建议区县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结构,确定不同的财政
补贴标准,适当提高对农村义务兵、独生子女父母和有困难残疾人的补贴标准。除了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农村集体也可视自身情况为参保农民提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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