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 青羊区减免“门槛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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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青羊区惠民医院是由政府主办的一所公立平价惠民医院,昨日,记者从该院获悉,为了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由青羊区政府出资,区民政局与青羊区惠民医院共同搭建了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平台,区内的低保户不但每人每年可以享受100~500元的门诊医疗救助金,住院还可以报销60%的费用,而且无起付费用。
救助对象最高可报1万 青羊区惠民医院(原青羊区第三人民医院)是全市首家区级惠民医院,昨日,记者在该院门诊大厅看见,前来看病的市民络绎不绝,都忍不住感叹确实便宜了。家住西御河社区的王婆婆身患胃癌,她到青羊区惠民医院就诊,由于病情严重又出现重度贫血,医院立即将她转到成都军区总医院救治,接受手术治疗一个星期后病情基本稳定,王婆婆又转回了青羊区惠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王婆婆在成都军区总医院的所有费用,除去自费部分包括社保“门槛费”共计4000多元,她回到青羊区惠民医院报销了2400多元,王婆婆和家人都忍不住感叹道:“真的便宜了。” “像王婆婆这样切实享受到实惠的病人还有很多。”据青羊区惠民医院院长王伟介绍,为了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由青羊区政府出资,区民政局和该院共同搭建了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平台。 低保对象每人每年享有100元门诊医疗费用,其中向“三无”人员、享受分类施保的低保重病人员提供每人每年500元门诊医疗费用;低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由404.2元降为242.4元,报销比例上浮5%(上限为100%);低保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较大,家庭确实无力承担的,经本人申请,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同意后,可一次性给予500~5000元的临时医疗救助,但救助对象在1年内享受的医疗救助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 双向转诊减免“门槛费” “此举,一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同时鼓励和引导老百姓到惠民医院就诊,”青羊区卫生局局长李泽亚介绍,救助对象住院应首先选择惠民医院或区级医院,因病确需转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等三甲医院就诊的,必须要有惠民医院或区级医院的转诊证明,否则不能享受医疗救助报销。 “社保起付费一直是横亘在双向转诊之间的一道门槛,现在我们不但打通了双向转诊渠道,而且某种意义上还为病人减免了‘门槛费’。”青羊区惠民医院院长王伟说,以前双向转诊涉及两次“门槛费”问题,今年成都市将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出补充规定,双向转诊不再交两次“门槛费”,只需补交差额就可以了;而青羊区的低保病人在青羊区惠民医院不仅可以享受这些优惠,转诊的所有住院医疗费(包括“门槛费”)减去自费费用后,还可以到青羊区惠民医院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平台报销60%的费用,一次性最高报销8000元。 同时,青羊区惠民医院还推出面向所有就诊患者的优惠措施,所有的药品零利润销售,并公开承诺药品价格低于零售大药房,免收挂号费、诊疗费、肌肉注射费、急诊诊查费、会诊费,药品以外的收费在市物价局核定最低标准基础上下调20%;市区内急诊与非急诊均提供救护车免费接送,用车预约电话:86780296。 三类对象可申请医疗救助 青羊区的城乡低保户、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人均收入在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含未征地人员中的贫困户),因患特定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这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那么如何申请医疗救助呢?王伟指出,低保对象持有效低保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医疗救助证;“三无”人员、享受分类施保的低保重病人员凭区民政局有效证明到苏坡、文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青羊区惠民医院办理医疗救助证。目前,青羊区惠民医院已经为457人办理了医疗救助证。 救助对象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由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青羊区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社区审查后报街道办事处、民政局审核、审批;救助对象出院后凭审批表、家庭户口薄和被救助人身份证、低保证、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在住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到三甲医院就医的由青羊区惠民医院代为报销。 低保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较大,家庭确实无力承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青羊区临时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社区调查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审核后直接划拨资金由街办发放。 李虹 本报记者 魏丽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