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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审批无一超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4:37 深圳商报

  我市重大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运行3月成效明显

  重大项目审批无一超期

  到年底所有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缩短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本报讯】我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运行3个多月以来,85%的重大项目进入“一条龙”审批系统,并且进入审批程序的项目没有一宗延期或超期办理,成为今年审批制度改革的亮点。在昨日召开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期评估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要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研究如何再造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八成多项目纳入电子监管

  我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从2月15日开始试运行的,纳入本次改革第一阶段的205个重大项目,85%都进入了“一条龙”审批电子监管系统。其中,需要在市各级审批部门报批的有129个,已完成报批手续的有42个,上报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有14个,尚未申报的有20个。

  监测发现,15个审批部门共收文471份,已办结428份,在办43份。纳入电子监管系统的项目全部为正常办理,没有一宗延期或超期办理。

  一些审批环节时限缩短一半

  调查发现,我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运行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审批程序得到简化。改革之前,各部门审批工作相对独立,审批事项基本设置前置条件,流程以串联为主。改革之后,审批流程分为7个阶段,对有些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大大简化了程序。以前项目单位必须备齐所有材料才能报批,而现在可以逐步备齐必备、补充和追加等三类材料。二是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各审批部门主动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从以前被动等项目单位上门报文到现在主动催促加快报文,对需进行工程技术性审查事项的项目,还主动委托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技术性咨询。三是审批速度得到提高。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批复等审批环节规定时限都比原先缩短了一半,标底审计甚至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

  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速

  评估报告指出,新审批制度推行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部分项目未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处在“体外循环”状态;审批流程有待改进,部分许可事项需要修改;电子监管系统面临更新和升级;新增审批流程和办文窗口需要整合;部分项目单位对新审批制度缺乏了解。评估报告建议,尽快将所有报批项目都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管系统,抓紧开展审批职能调整和内部流程再造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系统,适当整合行政服务大厅审批窗口,加强宣传和培训。

  在听取监察局、建筑工务署、大铲湾港、规划局、国土局、消防局等单位的发言后,刘应力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以带动政府职能改革,着力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厅窗口与本部的关系,解决“只收文、不咨询、不办事”的现象;二是调整职能,再造流程,优化手段;三是做到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四是解决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问题;五是从源头上解决项目“体外循环”的问题。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市推进改革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此项改革将原来许多串联的审批事项改为并联审批,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并纳入行政监察。根据安排,到9月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将缩短到1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重大项目审批时限则缩短到100个工作日;到年底,所有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缩短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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