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定公立医院严重乱收费院长一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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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5:0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福州6月5日电 (记者何春中) 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日前在全省医疗纠风工作会议上透露,虽然卫生系统的纠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卫生行风建设形势仍然严峻,红包、回扣问题未根本解决,医疗服务中不规范的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今后福建省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要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杨平说,福建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内至少要组织两次对控制医药费用的督促、检查和控制费用年度核查工作,并通报检查结果。省卫生厅重点组织对三级医院控制医药费用的督察和年度核查工作,并定期在福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三级医院执行情况,对医药费用超过控制指标的医院,提出预警。 福建省卫生部门还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价办法,努力减轻群众负担。杨平表示,福建省卫生部门将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在医生和药厂间设“隔离带”,最大限度地挤掉药品虚高价格。 |